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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推荐2025年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7 10:52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辽科联发〔20246 

县(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指南》)已于2024年8月13日在吉林省科技厅网站发布。为确保申报项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现就申报、推荐2024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申报人实行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483017时。在此期间,推荐单位可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如发现问题可退回申报人修改并再次提交。 

  单位推荐时间2024831日至20249317推荐单位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集中推荐。 

  申报材料报送202494日至9617时。推荐单位按省厅统一要求将汇总推荐项目名单、纸质申报材料及正式推荐报送至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 

  二、推荐程序 

  (一)县(区)推荐。县(区)所单位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由县(区)科技局与同级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审核推荐,重点审核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县(区)科技局进行网上推荐,县(区)科技局、同级财政局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进行推荐。 

  (二)市级推荐。单位申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经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于8月28日前,提交市科技局 

  实地踏查。县(区)科技部门应与同级财政部门到申报项目的单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研发情况、诚信情况、财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踏查,保证推荐项目质量。 

  申报要求 

  认真组织申报。(区)科技局要组织干部认真研读《指南》要求开展培训解答、现场指导等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谋划、申报项目争取全市推荐更多的项目,立项省级科技项目,得到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按照要求报送。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单位审核推荐、材料报送等工作。其他具体要求按照《指南》执行。 

  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认真核对申报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信息提交后不修改,如填报有误,后果自负;推荐单位履行推荐职责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不予推荐申报 

        辽源市科学技术局           辽源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刘伟峰) [纠错]